You should never start a company with the goal of getting rich. Your goal should be making something you believe in and making a company that will last.
— Steve Jobs
用現在香港人的潮語來說,少年時的喬布斯,可以說比「廢青」更廢。
他不選擇著名的史丹福大學,轉而選擇了全美學費最貴的學校之一的里德學院,修讀藝術,簡直是敗家。
不去上名校史丹福大學,選擇讀賺不到錢的藝術。更離譜的是,大學中途更放棄學業,投身社會,到雅達利公司工作,任技術員一職。由於社交技巧方面的問題,遭同事投訴,主管於是安排他晚上上班。工作後不久,更辭職到印度尋找心目中的襌宗大師。
有誰想得到,這個不善交際,沒有學歷,不務正業,帶點嬉皮士精神的小伙子。之後,創立了Apple 公司,推出革命性的卓上電腦 Macintosh 和 iPhone 手提電話。喬布斯所創立的公司,都有一個宗旨,就是改變世界。喬布斯的視野,就是用科技改善人類生活,每一項產品,都是解決人的問題。因為他的產品要改變世界,所以,他對產品要求和質素有着絶對的執著。他的團隊,由研發人員丶設計師到市場營銷的人員,都是最頂級的。除了最好的團隊,他要求開發產品時講求專注(focus),這樣才能有最出色的產品。
後記:
很辛苦才把這本書看,每天利用坐巴士上班的半小時看書,每天30分鐘,慢慢地,大概熬了五六星期,終於完全,過程辛苦。但這樣告訴我,返工的車程時間被善加利用,好事一椿。